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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—旅游五年多次—签证须知 | |||||
所属洲: | 亚洲 | 国家: | 日本 | 签证类型: | 旅游五年多次 |
有效期: | 5年 | 停留期: | 30/60/90天 | 入境次数: | 多次 |
工作日: | 10-15 | 市场价: | ¥1480 | ||
是否面试: | 委托代交 | ||||
领区划分: | 广东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;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;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;辽宁省(除大连市)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;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;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;山东省为青岛领区 | ||||
注意事项 | 注意事项: 温馨提示: | ||||
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| |||||
个人基本资料 | |||||
原件 | 旅游申请表 | 1.申请人填写并签名,签名要求与护照末页名一致、字体清晰、页面干净、表格内容不能更换(表格共两页,需正反面同向复印在一张纸上)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模板填写) | |||
原件 | 旅游信息表 | 1.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字体清晰,紧急联系人必须为在国亲属。(网站提供表格下载) | |||
原件 | 护照 |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 | |||
原件 | 相片 | 1.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(87.5px×112.5px)相片。注:相片背面需写上申请人名字 | |||
彩色 | 身份证 |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,等比例复印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(不可拍照打印)) | |||
彩色 | 户口本 |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包括首页的复印件(不可拍照打印);如果是集体户口(需盖章)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(不可拍照打印) | |||
彩色 | 居住证明资料 | 1.请提供本人有效居住证复印件。 | |||
彩色 | 结婚证明资料 | 1.如已婚,请提供结婚证;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。 | |||
中方单位资料 | |||||
原件 | 在职证明 | 1.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,抬头必须为在职证明,必须为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开立日期,内容需有如下信息: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请注明年收入50万或以上以及工作年限;行程目的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。(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) | |||
复印件 | 单位资质证明 | 1.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| |||
原件 | 个人名片 | 1.个人名片2张。(如有名片,建议提供) | |||
个人资产证明 | |||||
原件 | 资产证明 | 资产证明四选一 | |||
复印件 | 辅助资产 | 1.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、汽车行驶证复印件(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)、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,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。 | |||
附属申请 | |||||
彩色 | 附属申请说明 | (附属人员首次行程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出入境) |
广州领区:受理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四省 非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四省签发的护照须提供暂住证
温馨提示:建议按照居住证所在地或护照签发地就近办理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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